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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威斯尼斯人wns579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08月30日 15:36    

学院各系、2012届各毕业班:

为切实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做到让全体毕业生安全、有序、微笑地离开母校,根据学院有关安排,经学院各相关部门协调,制定了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

(一)6月22日(星期五)全天,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二)6月23日(星期六)上午,举行201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三)6月23日(星期六)下午,毕业生离校。

二、办理手续须知

(一)工作部门

参与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部门有:各系、教务处、财务处、图书馆、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简称宿管中心)、信息设备处、校园卡服务中心、党办、保卫处、总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

(二)工作方式

为使广大毕业生便捷、快速地办理手续,学院将采用“一站式”服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除财务部门外,所有手续集中办理。

(三)时间地点

1.办理地点:第二教学楼一楼大厅

2.工作时间:6月22日上午8:30—下午5:30

(四)具体要求

全体2012届毕业生均须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返校后请前往本系辅导员处填写有关信息表、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表》,并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1.系部:办理注销学生证手续以及各系自行安排的工作

2.教务处:

(1)负责毕业生教材费结算工作。

(2)负责毕业生毕业证核发工作。

(3)负责毕业典礼分会场教室分配工作。

3.财务处:

(1)尚未缴清学费的毕业生请到财务处将欠费金额补齐(欠费情况可前往辅导员处查询)。

(2)为方便广大同学办理手续,已交清学费的毕业生的《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表》“财务处”一栏由辅导员于6月20日前代为办理。

4.图书馆:

(1)毕业生具体借阅情况可登陆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查询或到辅导员处查询。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先将所借图书归还,如存在超期、遗失、污损等现象,应提前到图书馆外借处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校园一卡通”和“毕业离校登记表”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无借阅记录和欠款等情况的,以班级或系为单位,由辅导员于6月20日前将“毕业离校手续表”交到图书馆办公室(1-112)统一办理。

(4)在毕业生宿舍区域各楼栋设立书籍捐赠点,负责接收毕业生捐赠的书籍。

5.宿管中心:

(1)各毕业生在所住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还宿舍钥匙”和“查验宿舍设备情况”等手续。根据学院毕业生离校安排,各毕业生应在6月23日上午上缴本宿舍钥匙,如有钥匙丢失或损坏的需缴纳钥匙工本费伍元。如下午还有学生不能按时离校的可以在本栋宿舍值班室办理借用钥匙手续,借钥匙时需缴纳拾元押金,学生在离校时凭收据退还。

(2)根据学院安排,各毕业生需在6月23日退房和离校。如有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继续留宿的,须由本人向学生处社区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同意后方可留宿,申请留宿时间最迟不能超过6月26日。学院将从6月27日开始对毕业生宿舍停水停电,以便维修与卫生清洁。

6.信息中心:

(1)办理校园网余额退款。

(2)负责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大厅网络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7.校园卡服务中心:

(1)办理缴交超量水电费、校园卡余额退款。

(2)负责毕业生宿舍水电费明细的咨询解释工作。

8.党办:

(1)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6月22日上午10:30,在第一教学楼四楼报告厅召开毕业生党员教育大会及讲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注意事项。请全体毕业班党员准时参加。

9.保卫处:

(1)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负责“一站式”服务大厅秩序、安全的维护工作。

(3)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校园安全维护以及交通疏导工作。

10.总务处:

(1)负责“一站式”服务大厅(第二教学楼一楼大厅)的电源、饮水、风扇(落地扇、牛角扇)、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工作人员工作餐的安排与发放工作。

11.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毕业生毕业派遣工作

12.学生处:

(1)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组织举办毕业典礼。

(3)办理毕业生档案移交工作。

(4)毕业生各类荣誉奖项奖金的核发工作。

(5)“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布置工作。

(6)统筹毕业离校宣传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离校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毕业生,请于6月22日下午6:00前将《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表》交回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已办妥的《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表》发放派遣资料。

2.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请于6月22日上午10:30到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3.党员组织关系由党办移交各系党(总)支部,学生党员在系党(总)支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4.请各位毕业生凭学生证和校园卡到“一站式”办理点办理余额退还手续。

5.领用了饮水机的宿舍,请将饮水机和水桶交回3栋、5栋、16栋首层回收点。

6.个人上网账号尚有余额的,请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一站式”办理点办理退款手续;住2栋宿舍的学生如签领有4口交换机的,请交回到“一站式”办理点。

7. 学院定于6月23日上午9:00在第一教学楼四楼报告厅举办201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请与会的学生家长及毕业生代表于当天上午8:45进场完毕。

8.为提高效率,确保资金准确和安全到位,毕业生的相关退费将统一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请毕业生将本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卡号提交给辅导员,各系辅导员请于6月15日前收集后报教务处、学生处,由教务处、学生处将卡号随附在学生名册上。

9.请各系于6月20日上午到学生处领取学生获奖证书,本学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获得各类荣誉奖项奖金的同学于6月22日上午到辅导员处领取获奖证书。

10.定于6月22日下午14:30在第一教学楼305教室召开贷款毕业生工作会议,讲解毕业后还贷相关注意事项,并签订相关承诺书。请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全体毕业生准时参加。

11.请各系党(总)支部认真整理09级各班学生预备党员资料(预备党员考察表、思想汇报)以及入党积极分子资料(如: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校学习心得体会等),并于6月15日前移交学院党委办公室。

12..就业的毕业生回校时请交回就业证明;未就业的毕业生请在辅导员处填写需学院推荐就业信息表。

地点式证》系报到后,请遵循本系的具体安排。四、专项工作说明

(一)毕业派遣

1、派遣手续

毕业生领取毕业证(或结业证)、毕业成绩表、毕业证照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

2、注意事项

(1)毕业派遣由各系具体组织实施。

(2)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只持有《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3)未获得毕业资格和已录取专插本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

(4)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尚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其毕业证暂由贷款经办银行委托学校代为保管,待还清全部贷款后再发还本人。

(5)毕业生领取到报到证后请务必核实本人生源地和报到主管单位,如发现报到主管单位、本人生源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者,应及时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6) 6月23日前落实用人单位需改派者,请持相关材料(原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接收函)前往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一教二楼)办理改派手续。

(7)请全体毕业生注意保管好个人的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以免遗失。

(二)档案移交

1.已落实具有人事权的接收单位或已被高校录取为本科插班生的,其档案由学校移交用人单位或录取学校。

2.派遣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其档案由学校移交当地人事局属下的人才交流中心。落实具有人事权的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可持单位证明到生源地人事局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3.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其档案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为管理,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落实具有人事权的接收单位而需要办理派遣(或取消暂缓就业回生源地报到)的,由本人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录用证明材料(回生源地的可不需要单位接收证明)直接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不需要回学校写证明。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移交到毕业生所持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回生源地的移交给当地人事局)。暂缓就业期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具有人事权接收录用单位的,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派遣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移交给当地人事局。

4.毕业生档案移交工作在7月中下旬至8月进行。已落实具有独立人事权的接收单位且有特殊情况急需移交毕业生档案的,可持接收单位出具的提取毕业生档案证明,到学生处办理手续提取档案。

(三)户口迁移

1.特别说明:非广州生源的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其户口挂靠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口里,属非广州户口学生。

2.已落实具有人事权的接收单位或派遣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由学院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6月23日派遣时发放户口迁移证。派遣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毕业生,其户口迁移地址为当地人事局。(注:离校后请尽快办理户口回迁手续)。

3.已被高校录取为本科插班生的,在8月底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到保卫处开具户口迁移证明,由本人到江埔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其户口可在学校保留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落实具有人事权的接收单位或取消暂缓就业回生源地报到的,由本人回学校领取户口卡,连同报到证自行到从化江埔街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两年内仍未找到可迁入户口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到学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户口将统一从学校集体户迁移到毕业生生源地,迁移证统一保管在学校,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系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告知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二)请各系毕业班辅导员提前做好毕业生文明、微笑离校的动员,加强对毕业生的“感恩师长、感怀母校”的教育。

(三)学生处团委、各系6月份要在全院范围内做好以毕业为主题的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海报、宣传栏、广播站、网站、微博等媒介宣传,营造一个热烈、快乐、温情、文明的毕业氛围。

(四)各参与毕业离校工作的人员要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完成好本职工作。不厌其烦的接受毕业生的咨询,为毕业生主动提供服务与帮助。办理离校手续工作流程上的每位工作人员,要微笑面对每一位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向毕业生传递一份快乐与温情。

(五)各位返校毕业生应为师弟师妹做好榜样,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院管理,不酗酒,不打闹,爱护公共财物,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

                                                                                         学 生 处

二O 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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